此次试点是债券市场互通互联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境内外投资者投资债券指数型产品的需求,有助于促进债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债券市场互通互联再进一步。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开放式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推出以跨市场债券品种为投资标的,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银行间市场协议转让的债券指数公募基金。通知发布后,中国证监会将推动试点债券指数基金的注册审核工作。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债券市场长期处于相对分割的状态,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中相关业务准入资质、上市制度、交易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多数债券品种不能实现跨市场发行和交易。但自去年以来,有关方面发布相关文件,开始逐步推进债市互联互通。此次试点是债券市场互通互联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境内外投资者投资债券指数型产品的需求,有助于促进债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助推债市互通互联
“此次跨市场债券指数公募基金的推出,可以说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进一步推动,对投资机构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跨市场创新产品将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降低跨市场的政策套利行为。”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技术副总监张伊君表示,可以预见,很快将有一批跨市场债券指数公募基金推出,未来随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将有更多跨市场创新产品涌现,将极大丰富投资机构的投资选择,激发市场活力。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债券市场长期处于相对分割的状态,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中相关业务准入资质、上市制度、交易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多数债券品种不能实现跨市场发行和交易。
张伊君认为,虽然相对分割的债券市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促进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但这种分割的市场格局,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影响了市场信息传导效率和债券流动性,进而影响了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以及基准收益率曲线的完善。
“此外,分割的市场给境外投资机构的境内债券投资带来一定的理解难度,无形中增加了隐性交易成本。”张伊君表示,这一跨市场债券指数公募基金的推出,为外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投资提供了便利,有助于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投资机构的吸引力,培育更加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的步伐也在不断加速。近年来,外资机构持续净增持我国债券。联讯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认为,推出跨市场债券指数公募基金试点,主要是利于吸引外资参与。一是公募基金运作比较成熟,境内公募在人民币债券市场上的经验优于境外;二是指数债基发展相对滞后,但相关配置需求不弱;三是可以满足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推出了债券指数产品。为便利境内外投资者配置和交易债券指数挂钩类产品,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和进一步对外开放,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自2018年9月26日起为银行间市场债券指数产品提供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服务。截至2018年年底,已有24只债券指数产品筹备进入银行间市场,其中10只挂钩CFETS-BOC交易型债券指数。
业内人士此前表示,指数产品是资产配置的首选工具,所以银行间市场债券指数产品的发行将弥补国内市场此类产品的空白。银行间市场债券指数产品既具备成熟指数产品特征,又可充分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为境内外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提供了便利高效透明的指数投资工具。
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大类资产配置部首席FOF研究员王群航认为,此次跨市场公募开放式债券指数基金的创新试点,是行业发展的一次重大突破,对于FOF及养老目标基金的未来发展也构成利好。相关部门在发布上述试点通知时也明确表示,此次试点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境内外投资者投资债券指数型产品的需求,有助于促进债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打破壁垒已成趋势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和成交量持续攀升。人民银行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90.1万亿元。从成交量看,今年4月,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17.6万亿元,日均成交8006.2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成交7509.0亿元,日均成交357.6亿元。
在债券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对外开放进程加快的背景下,自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已经发布多个文件,推动债券市场互通互联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2018年9月11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已联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围绕着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和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提高评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人民银行表示,公告的发布是完善债券市场管理制度、推进债券市场联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监管统一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进一步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和评级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后的2018年12月3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协同配合,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意见明确了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确立了人民银行、证监会、发改委协同配合做好债券市场统一执法的协作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债券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更为完善,体现了我国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趋势,是我国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的重要一步。同时,债券市场执法权限的统一以及执法效率的提升,将促进债券市场的定价有效性、降低信息不对称、推动投资者保护,有利于债券市场进一步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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