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论坛·规范篇本报记者范媛“规范是PPP的根基、生命力,甚至是生命线。”这是7月22日,在上海召开的“2017中国PPP投资创新论坛”“规范”圆桌论坛,与会嘉宾达成的共识。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次日,“2017中国PPP投资创新论坛”的召开成为第一时间,由政府、学界、企业界各方人士共同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权威、全面的解读。尤其是“规范——PPP合规性变革与市场信心的建立”分论坛环节,与会嘉宾对于PPP规范目前面临的不足和解决的方案进行了充分的剖析讨论。 做真PPP,真做PPP。财政部PPP中心推广开发部主任夏颖哲在发言中表示,首先,要有可以促进多方共联的方案,解决PPP值不值、能不能、可不可以的问题。其次,采购社会资本要有公开、公平、充分竞争的渠道,透明地把其自身能力展现出来。第三,就是如何能优化融资结构的条件。 社会资本参与PPP离不开制度和政策法律的保驾护航。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飞说:“从整个PPP的制度建设上来看,需要有完整的PPP规范体系、监管体系,还需要建立完整的监督体系,对违规的PPP进行处罚,对合规的PPP要坚决予以保护,对示范性的项目要给予奖励。” 对于PPP如何规范,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谭志国也给出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信息的公开、理念宣灌和专业培训、监管督导和必要的问责、正面的引导等五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据夏颖哲透露,财政部PPP中心设计了一个全国APP信息平台,除了向外围展示全国有多少项目、多少落地额、多少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参与外,在PPP示范项目落地以后,还可以把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五个重要信息展示出来,起到的作用一方面是社会监督,一方面是可以多方借鉴。 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起来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夏颖哲介绍,经过跟踪管理,认定已经落地的符合信息公开的项目有1270个,现在有862个项目已经可以实现关键要素的全部公开,达到86.9%。在1270个项目当中,有1150个实施方案已经公开,占90.6%,有907个PPP项目合同占项目总数的71%进行公开。夏颖哲表示,通过公开,希望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多了一双眼睛、多了一个渠道,多了一种方式看PPP项目,而不是只在云里雾里鉴别、揣测。 作为PPP的其中一方——政府方代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处长李飞从政府实操层面解读了PPP规范应该具备的要素:“一是内容应该符合两部委相关文件的要求,主体要清晰,甲乙双方责任要明确,责权清晰明确,同时还要遵守现行的其他法规;二是流程既要尊重既往基建的流程,同时还要遵守现在两部委流程;三是风险分配,要符合双方风险要求,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四是对履约期双方的约束要有明确的说法。” 对于《征求意见稿》,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杨丽晶说:“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增加了一个信用体系,这个信用体系将政府、社会资本、咨询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全部纳入到全过程监督中。如果全国的信用体系建立起来了,我相信,PPP的前行之路会越走越规范。” 要让政府方、社会资本方都做到规范、透明,中心还是需要第三方机构的力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光在发言中介绍,PPP信用评级可以用在三个主要环节:“一是在公募发行债券的时候,PPP证券化后必须进行评级。二是私募环节,从目前实践来看,没有强制,但是提倡去做,帮助相关方把项目的风险分析做透。三是潜在的投资者和意向发行人,可以委托评级去做一些相关的评级报告,或者是项目现金流的分析,偿付能力、偿付意愿的评价,来帮助发行人去了解是不是已经达到了可以发行债券的级别,也可以帮助潜在投资者对某一个意向的想投资的项目作出投资与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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